自7月1日开始,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税 - 综合 - 高速网信息平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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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当前位置: 自7月1日开始,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税 发布时间:2018-06-25  来源:   记者昨天从公路部门获悉,根据财政部、相关通知,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税,仅有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。   2018年1月1日,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统一开具平台正式上线。之后,交通运输部实行增值税发票纸质票据和电子发票双轨运行政策。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该政策将于今年6月30日结束。从7月1日起,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税,纸质发票不再作为抵税凭证。   那么,怎样才能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呢?公路部门相关人士表示,这就需先办理ETC卡或用户卡,然后通过相关App和网站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而业内人士也分析,此举将使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及ETC电子标签业务得到进一步推广和普及。   宁波晚报 记者 范洪 下一条: 上一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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